[摘要] 今年1至10月,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3%,高出国家约束性年度指标(95.2%)2.1个百分点。全省88个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74,同比下降0.29,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8%。
2017年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熊德威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根据报告,今年1至10月,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3%,高出国家约束性年度指标(95.2%)2.1个百分点。全省88个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74,同比下降0.29,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8%。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前三季度,全省15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4.0%。24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均达到或优于三类。73个县在用的130个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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