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荔波县甲良镇甲良村金对四组莫兰礼等4人从荔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仕凯手里接到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荔波县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意味着荔波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近日,荔波县甲良镇甲良村金对四组莫兰礼等4人从荔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仕凯手里接到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荔波县的本《不动产权证书》,意味着荔波县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房产证》、《土地证》等陆续“下岗”,《不动产权证书》走进百姓生活。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味着荔波县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也是县委、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心情特别激动! 真没想到自己能领到荔波县的本《不动产权证书》,从提交材料到领证只用3天时间,不像以前那样要跑几个部门才能拿到一本证书。”莫兰礼高兴地说。
记者注意到,莫兰礼手中的《不动产权证书》红色的外壳与原来的房地产证书并无区别,只是里面的内容有了明显变化,醒目的证书编号,产权信息栏目则由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等组成,与原来的房产证所登记的信息相比,内容变得更加全面。个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企事业单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且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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