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批复同意“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不超过13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都匀市马鞍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为了加快都匀市城市建设发展步伐,减轻都匀市的城市建设资金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黔南州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主体,发行人民币13亿元的“2015年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券(简称“15匀棚改债”),该债券于2014年12月完成向国家发改委的申报工作。随后,多次与国家发改委沟通对接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不断更新数据、完善资料。终于2015年12月6日获国家发改委复。
批复同意“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项目债券不超过13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都匀市马鞍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5匀棚改债”发行总额为13亿元,本期债券是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自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按照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本金,预计票面利率区间为:5.5%—6.5%。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增信措施方面:设置双重差额补偿制度,由发行人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和黔南州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依次承担差额补偿责任。在债券发行方面: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通过承销团(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分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都匀市马鞍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据悉,项目债券属于创新品种,目前在范围成功发行的案例为数不多。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匀市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都匀市马鞍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5〕2862号),标志着第二只、西南地区首只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券成功发行。
“15匀棚改债”的成功发行,将为都匀市加快马鞍山城市棚户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也是都匀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尤其是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领域方面的一大创新,是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又一成功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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