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费:按房屋评估额的2%缴纳。
2.营业税:单位或是个人将不动产或是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是个人
的,应该看作是发生了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但有两种情况
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
的,免征营业税。
(2) 个人购买的居住满5年的住房在赠与他人时,可以免征营业税。
3.房屋坪估费:按照房屋评估旗的0.5%缴纳。
5.印花税:由订立房屋赠与台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房屋评估额的0.05%缴纳
6.个人所得税。
(l)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赡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
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该依法缴纳十人所得税,按照房屋现值-房屋原值
所得差额的2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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