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物业管理区域
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业主整体利益的事情进行决策的组织,该组织可以通过选举建立业主
委员会。
业主大会必须由小区已经入住的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业主大会的议
程主要包括:听取业主委员的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下一年的财务预算;
审核与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和改娉;业
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与委员的增减;认为有必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
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
物业的合理使用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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