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房”、“地”是不可以分开的。因为我国的房地产施行的房地合一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在已经有房屋建设的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是同一个主体,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的情况是不允许出现的。
因此,房地产在进行抵押时也要遵循房地合一的原则,不能把地上的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时,其地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他的附着物也要随之抵押。当然,地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在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会随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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