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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合同应该载明哪些内容?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7-17 17:28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应该载明以下内容:

1.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

2.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是个人名称和住所。

3.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具体期限。

5.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6.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7.双方解决争议的具体方式。

8.抵押权灭失的具体条件。

9.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10.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违约责任。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另外,抵押物如果需要上保险,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且还要在保险合同中把抵押权人设定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

抵押权人如果需要在房地产抵押之后限制抵押人出租、出借或是改变抵押物用途的,应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订立抵押合同时,不能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还没有受到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所有的相关内容。当抵押人死亡。依法宣告死亡又或是被宣告失踪时,其名下房地产的合法继承人或是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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