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荔波县始终坚持“ 引导、企业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多举措推进农林业保险工作。
荔波县始终坚持“引导、企业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多举措推进农林业保险工作。
1.宣传到位。制定《荔波县农林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通过技术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及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两年来,共制作《农业保险宣传手册》2万册,宣传标语300余幅,覆盖全县8个乡(镇、街道)100个村(居)。
2.汇报到位。主动到州进省汇报工作,争取政策倾斜,共争取上级保险补贴资金902万元。农险险种从承保能繁母猪延伸到承保育肥猪、甘蔗、水稻、马铃薯等保险,林业险种从承保县公益林、茂兰 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延伸到承保商品林保险,保障范围逐步扩大。
3.资金到位。将年度县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做好上级补贴资金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积极筹集县级配套资金,努力做到应补尽补。2013-2014年,共投入农林业保险补贴资金1076万元,其中县级配套98万元。
4.理赔到位。严格按《农业保险条例》及省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勘查、理赔,把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低,保证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健康发展。2013-2014年,共理赔险金83.54万元,其中2013年甘蔗保险理赔12.75万元,2014年水稻保险理赔70.79万元,惠及农户136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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