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19日下午,荔波县召开全县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座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19日下午,荔波县召开全县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代厚刚主持,县政府副县长李景宽出席,县安监、国土、公安、发改、环保、财政、国税、地税、金融办、银监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内各煤矿业主参加会议。
会上,县政府办副主任代厚刚传达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工作措施》)文件精神;县安监局局长潘兴发传达了省安委会《关于推动全省煤矿实现“零死亡”的意见》(黔安〔2015〕8号)文件精神;副县长李景宽介绍了《工作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对“规范税费征收、落实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促进电煤互动、优化办事程序”五大方面30项工作措施进行了一一解读,明确了每个措施的责任部门和时限,并就我县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的具体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和落实。
副县长李景宽指出,在煤炭市场疲软、煤价持续下跌、煤矿企业举步维艰的背景下,省政府出台了30项工作措施,体现了政府为煤炭企业减负、帮助煤炭企业脱困的重视、关心支持和扶持煤炭产业发展的决心;《工作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帮助全县煤炭企业应对长期以来煤炭行情疲软、价格下跌、外围冲击等不利局面,有利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对帮助全县煤炭企业提振信心、减负脱困、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副县长李景宽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促进煤炭行业发展的工作措施,要以此为契机,促进我县煤炭行业稳步好转。一是各有关部门(办),要对照《工作措施》所列事项,结合本部门职能和权限逐一梳理,于月底前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县政府审定;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对接省、州部门争取指导与支持,同时做好对煤矿企业的帮扶和指导,确保支持煤炭行业脱困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与县安监、国土、财政、税征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在落实工作措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工作措施》顺利开展;四是各有关部门、煤矿企业在落实《工作措施》的同时,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以实现全年煤矿“零事故零死亡”为工作目标,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还对即将在我县召开的黔南州第七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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