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科?
1.二手房过户时卖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如果有共有权人,还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2)个人或夫妻双方身份证。过户时如果有代理人参与,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如果是拆迁房,则需要户口本中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离婚的提供明。如果是离婚前购买的房产,则需要提供财产判决书或是离婚协议(要盖民政局的章);失去配偶的需要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继承公证书;存在产权证继承的要先换证,换证后才能办理过户。如果结婚证丢失,那就需要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
(4)如果房屋已经出租,而且买方并不是承租人的,则需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已经设定抵押权的,应该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如果房子经过了法院的判决,那则需要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未婚则户口本必须体现未婚,否则需要另开单身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情况都需要体现在户口本上。
2.二手房过户时买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这三个方面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卖方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具体要求都是一样的。
(2)收人证明和首付款收据。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房屋买卖合同。
(5)如果是单位购买私房的话,还需要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是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征原件以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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