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楼盘广告里的猫腻
楼盘广告里的猫腻有以下几种:
1.广告上印小字。很多楼盘销售广告或是图片资料大都会在不明显的角落里印上一行小字:“本广告仅作参考,广告中具体确定的内容,可作为购房合同附件”或是“本广告资料仅为要约邀请,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当购房者被售房广告上的美丽的房子所迷惑时,常常不会在意藏在角落里的小字,而购房者一旦发现开发商没有办法兑现承诺而要求赔偿时,却很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索赔。
2.广告文字有深意。楼盘广告中一些看起来很普通的文字其实都是有深刻含义的,如果你弄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吃亏的就是你
。比如说楼盘广告中常见的“要约邀请”一词,它的真实台义是开发商之所以发广告资料、制作沙盘模型,都是希望购房者能在看见广告后主动向开发商发出订购商品房的要约。购房者一旦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也被认为是其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了开发商的要约邀请。开发商交房之后,就算楼书中的部分承诺没有兑现,也不必然会导致购房者的购房目的完全落空。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会认定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使用诈骗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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