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荔波县委、县政府着力加大民生改善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项促民增收政策并举,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14年荔波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057元,超小康标准值1057元,同比增长10.7%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916元,比2010年增加3388元,年均增长14.41%。
2014年,荔波县委、县政府着力加大民生改善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项促民增收政策并举,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14年荔波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057元,超小康标准值1057元,同比增长10.7%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916元,比2010年增加3388元,年均增长14.41%。
从收入结构上看。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家庭经营性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5586.1元、家庭经营净收入为2261元、财产性收入为2048.5元、转移性净收入为1161.4元,分别占总收入的74%、10.7%、9.7%、5.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841.45元、家庭经营性收入为4129.60元、财产性净收入为187.14元、转移性净收入为757.72元,分别占总收入的26.63%、59.71%、2.7%、10.97%。 从增长速度上看。财产性收入、转移性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动力,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21.8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同比增长33.71%。工资性收入、转移性净收入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因,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27.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同比增长21.87%。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